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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 影 帝 国 总 章█

本主题由 风影V滣色 于 2007-11-12 19:51 设置高亮

█ 风 影 帝 国 总 章█

█  风  影  帝   国  总  章  █

规划:公会组织、网站管理、游戏管理、线下活动四个层面的管理

一、公会组织的管理层面:
----------------------------------------------------------------------------------------
会长--------------------内阁议会    |注|:同等级,相互牵制

部长--------------------各军团长    |注|:同等级,相互协调
----------------------------------------------------------------------------------------
各管理员的关系与职责:
1 会长与议会之间有着相互牵制的作用,议会有着表决权,会长有着执行权,缺一不可,公会上大的抉择必须让议会投票表决。
2 会长下级设立内务会长和军务会长,
2 会长、各部长、各军团长形成内阁议会:由这个圈内的各人员制定出法案,推广并执行。
3 各军团长:各军团最高指挥官,各军团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各军团长直接执行,在游戏中执行下达命令

|另|:
奖励:对于收入不多的风影核心高层管理人员,而将时间精力大量耗费在公会的日常管理上,公会将优先筹集资金予以一定的补助。

二、公会论坛的管理层面:

1 论坛管理员:公会管理人及技术人员,一般由公会高层担当。
2 论坛总版主:公会论坛的维护技术人员,并不是公会的决策层,而是重要的执行官。职责为维护论坛,      
管理论坛上的事务。
3 论坛版主:必须为该分类版块的执行官,有管理论坛的义务。(等同于公会中各个部长,各个军团长)
4 内阁议员:内阁由管理员圈组成,职责是对提出的议题进行投票表决。[指定版块]
5 各部干事:各部门的基层工作人员,在论坛享有特项权力。[指定版块]
6 各军团长:各军团长管辖自己相对应的军团游戏版块,管理日常事务

|另|:各版块设定版主名额为:2-3名版主

三、公会游戏的管理层面:

1 由会长带领风影内务会长、军务会长、各部门部长、各军团长领导全局
2 如进驻某款游戏,可自行向军务会长申请建立军团,协助军务会长管理考核该军团。但不可私立军团
3 军务会长侧重各军团的考核和战斗力建设,可设立游戏版块,建立军团
4 军团长兼任论坛相对应游戏版块,是入驻该网游的相对应军团的领导职务。
5 其它内务会长及各部门管理员胁从入驻某一款网游时,均为普通士兵角色,不得干扰各军团的管理,只有建议权,有能力和精力的,可以接受军团长的任命,担当某一具体的游戏管理角色。
6 各部管理员有义务辅佐各游戏军团在游戏之外的建设和发展。如宣传、人事、外交等。

四、公会活动的管理层面:

风影公会今后将加强会员的线下交流、聚会活动,以提升公会的凝聚力,并逐步向实体公会转化。因此,线下的聚会极其重要:

1 公会在会员数较多的各大中心城市先行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活动和聚会。
2 公会在会员数较多的各大中心城市设立联络负责人,一般由公会高层管理员及热心公会事务的会员担当。
3 公会将和关系密切的兄弟公会举行联谊活动。
4 公会将征募合作的酒吧、网吧作为定期聚会地。
5 公会将征募合作的媒体、厂商共同举办活动。
6 公会的线下聚会一般为AA制,重要活动公会将筹集资金、物品,专项拨款支持。
7 公会将设立文艺部专项管理会员的线下活动事宜。

|另|:公会会长直接管理公会总开支、筹集资金、物品作为支持公会发展、网站服务器建设、线下活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透明度管理制度。

风影帝国规章制度总章
第一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凡是已经通过风影帝国会员申请且没有提出退出的人都是风影帝国的会员。凡是风影帝国会员在此规章面前一律平等,所有会员享有此规章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此规章规定的义务。

二、凡是风影帝国会员都拥有规章规定范围内的投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风影帝国会员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其言论不代表风影帝国观点。

四、风影帝国会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会员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禁言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五、风影帝国会员对任何公会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公会部门和公会工作人员的违例失职行为,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会员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六、风影帝国会员有为公会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公会通过网络,在某些指定的游戏中创造财富与势力,加强会员福利,提高会员地位,为公会服务是所有会员的光荣职责。公会提倡公会服务竞争,奖励先进工作者。

七、风影帝国会员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公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会员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禁言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八、风影帝国会员有维护公会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公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有组织的拜访其他公会时需带自己的名片。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禁言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九、风影帝国会员有在指定的游戏中依照规定纳税的义务。有违反者,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十、保卫公会、抵抗外敌是风影帝国公会每一个会员的神圣职责。

十一、风影帝国会员有向公会提出退出公会申请的权利。

十二、风影帝国会员必须遵守此规章,保守公会秘密,遵守公会秩序。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禁言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第二章 公会机构
一、正会长  [内阁议员之一]

1、会长是风影帝国公会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公会的领袖。
2、会长有罢免和提拔公会会员职务的权利
3、会长特殊情况下不能执政,可以指定某成员代理
4、关于会长选举:
①、议会提名候选人,一般三个候选人;
②、人事部提供候选人的资料发到内阁议会厅;
③、候选人介绍自己及对公会的理念和大政方针;
④、议会组织讨论及候选人发言[TS聊天平台];
⑤、议会全体议员投票选举。

二、内阁议会   [所有高层管理员组成]
 1、内阁是风影帝国公会最高行政机关。内阁成员必须由各部门、各军团长及会长指定入阁人员组成。内阁有资格参与各部门所有重大事务  的  讨论,定期由会长、内务会长、军务会长组织召开内阁会议,讨论公会内事务与制定未来发展方向,所有部门所要执行的措施必须经由内 阁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2 、内阁具有参与规章修改、重订的权利。当内阁一周内有三分之二(包含三分之二),公会会员有二分之一(包含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后,即可对规章进行修改或重订。   
3、所有内阁成员不得将正在商讨中的计划泄露给非内阁议会的人员,有违反者经内阁会议同意给予开除内阁资格的处罚。
4、当内阁在三日内有三分之二(包含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赞成停止会长令时,会长独裁制度即时被终止。

三、内务                             
1、人事部负责新会员加入、会员的调动、会员的任命以及会员的统计与会员退出申请的处理。                           
2、技术部负责公会会员发放指定的电子名片、网站论坛程序的维护与更新、公会宣传图片的制作和修改
3、外交部负责联络厂商、公会、独立军团并与其交涉。                              
4、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计划、整理对外招新帖及宣扬风影精神。
5、文艺部负责组织、策划、开办各类公会线上、线下活动
6、测评部负责进行游戏帐号的申请和发放、网游封测内测、评估并向军务会长推荐热门、可玩性网游。
7、记者部负责对名人、活动、新闻的采访和发布
8、论坛部负责对论坛各版块的文字版面美化及健康文学的引导
9、各部门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干涉其他部门的工作。
10、所有部门委任官员需向人事部提交备注,待人事部记录在案才能正式委任。

四、军务
1、军务会长应允原有基础上除吸收外部军团加入,审核增加由风影会员个人建立的军团。
2、由公会军务会长及内阁参议选拔出进驻相应游戏的最高执行长官[军团长]。
3、军团长在游戏中拥有最高权利,负担游戏中最大的责任和义务。
5、不得利用权利谋求个人利益,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禁言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第三章 论坛秩序
1、论坛基本管理规章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2、论坛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规章
(一)论坛版主为相应单位负责人,有义务维护风影帝国论坛的一切权益;
(二)论坛版主,有对相应管理版块的管理权限,需以论坛基本管理规章为准;
(三)论坛版主每日必须上论坛维护自己的版块,如需请假,需向论坛总版主提出;
(四)总版主为论坛的维护负责人,有义务对各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各版主不得利用职权擅自修改会员资料,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禁言的处分,情况严重经内阁同意给予开除会员资格的处罚。

 

第四章、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风影帝国所有。

我已经仔细阅读...呵呵..

我看玩了哦!

看的好晕!但是绝对遵守!~~

呵呵 我是学管理的

希望在这里也用的到吧

o(∩_∩)o...哈哈

 
这样才好
顶个
已经看过了,呵呵,完全了解!!

看完了`

顶个`新加入的``大家多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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